近日,峨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整治城区交通违法工作中,查处一起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行为。
经检查,驾车人是一名未满16岁的少年,电动自行车未落户挂牌,更为严重的是电动车上连同驾车人一共乘坐了四名少年。执勤民警当即对四名少年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及时消除了潜在的安全隐患。
交警提示:暑假家长不应放松对学生出行、玩耍的交通安全教育,未达到法定年龄不能驾驶机动车和电动自行车。 (张晓翔 文/图)
编辑:李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