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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还高利贷一房多卖诈骗450余万

2012-10-18 08:39:08

   玉溪新闻网讯(杨红江)“破案会战”开展以来,元江县公安局以保障民生、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根本,切实加大对扰乱市场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近日,经侦大队快速反应,缜密侦查,及时将涉嫌合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简某某抓获,成功破获涉案金额达450余万元的特大合同诈骗案一起。

   今年7月29日16时许,元江县红光农场的张某某到经侦大队报称:2月15日,其与元江县澧江幸福巷17号的简某某签订了以50万元的价格购买位于元江广场凤凰社区6组86号的地皮。协议书签订后简某某借口说想自己盖,同意以60万元收回86号地皮,三个月内把款支付给张某某,但一直未支付。之后,简某某称其建盖了多处房子,房款还不了,可以用她家位于元江幸福巷1号的一幢6层楼房,以1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他,并在元江律师事务所与张某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其父母、哥哥也一同在合同上签了字并支付了100万元给简某某,同时加上原来购地款50万元合计150万元。后张某某到元江房管所去咨询才发现简某某所提供的土地证、房产证是假的。为挽回损失,张某某多次去找简某某,简某某却说可以用其建盖的房子抵所交的款项。张某某又与简某某签订了五份集资建房协议书,抵了简某某位于元江景泰园后边以及凤凰社区6队86号的五套房子113万。7月28日,张某某去凤凰社区6组86号看房子,见到房子大门上写着几个电话号码,就打电话询问,对方却告知凤凰社区6祖86号的房子他们已经购买了。张某某这才发现简某某一房多卖,重复买卖,同时还了解到景泰园后边简某某的一幢房子三楼以上的已经卖给了别人,于是要求公安机关查处。接警后,元江县公安局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工作,并及时将犯罪嫌疑人简某某(女,现年33岁,元江县人)抓获。

   经查:2011年以来,犯罪嫌疑人简某某认为搞房地产生意赚钱,利用打工得来的钱和借高利贷购买了小产权房,开始房地产开发生意。由于其系借高利贷经营,出现了收不抵支的状况,为了填补漏洞,犯罪嫌疑人简某某只好采取一房多卖的办法,用于还高利贷。截至8月16日,已有受害者26人到公安机关报案,涉案价值达450余万元。

   犯罪嫌疑人简某某涉嫌合同诈骗,被元江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后,因身体原因,变更为取保候审。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编辑: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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