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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新闻网讯(倪江平)近日,元江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因救助一名走失小女孩,受到小女孩家属的表扬。 10月1日晚,城区派出所民警驾车巡逻至世纪太阳城广场时,发现一名小女孩独自在路边哭泣,民警于是上前安抚小女孩。经询问得知,小女孩独自从广场内走出来,当时并没有父母陪同。民警把小女孩抱上警车,将小女孩的信息反馈给110指挥中心。在原地寻找和等待30分钟后,仍无人认领,于是民警把小女孩带回了派出所。 小女孩情绪始终不稳定,民警买来糖果哄小女孩开心,待小女孩恢复平静后,又询问其住址和姓名,但小女孩只有3至4岁,无法讲清自家住址,查询警务系统后也无法找到小女孩的家属。一个小时后,小女孩的家属来到派出所,当小女孩的母亲看到孩子时流下了激动的泪水。经向小女孩的母亲了解得知,其是从贵州到元江打工的,小女孩原来在家中,可能是和小朋友出来玩走失的。 民警提醒:由于有的父母工作较忙,自家的小孩在走失几小时后才发现,所以父母在小孩走失后第一时间应该先报警。 编辑:李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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