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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20时45分许,华宁县华盘二级公路K12+100m处发生一起大货车与小轿车相撞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造成小轿车上5人受伤,事故后肇事大货车驾驶人驾车逃离现场。华宁交警大队民警连夜奋战,于1月14日将案件成功破获。 1月12日20时51分,华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值班室接到县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指令:华盘二级公路鑫海饭庄门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员困在车内,请出警处理。 接警后,大队值班民警迅速驾车赶赴事故现场并对伤者展开营救。经查,肇事车上共乘坐5人,都处于半昏迷状态,该车车头严重变形,副驾驶座乘坐人员卡在车内无法救出。民警立即请求消防队支援,启动联动救援机制,并将受伤人员及时送往华宁县人民医院抢救。在勘查现场过程中,民警发现肇事车车身左侧粘附着蓝色漆片,现场部分散落物特征与肇事车特征不相符,并且现场周围的山体、护栏都没有被撞击现象,初步确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鉴于伤者较多、案情重大,大队抽调精干民警现场成立了“1·12”交通肇事逃逸专案组。一组人员负责调取沿路的监控录像资料;一组人员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详细勘查;一组人员负责围追堵截;一组人员进行走访、调查、排查肇事车辆及驾驶人。 通过现场勘查,发现现场一散落物疑似货车散落物,在做了大量的比对和排查后,确定肇事逃逸车辆为一辆蓝色尖头货车。专案组重新调整警务模式,抽调警力继续深入对各村寨进行排查。 通过大量走访、排查,专案组最终锁定嫌疑车辆为华宁县通红甸乡斗诺村夏某驾驶的蓝色东风牌货车。迫于压力,夏某在父母的带领下到盘溪交警中队投案自首,如实交代了其驾驶云G06769东风牌大货车载妻子由华宁县城驶往盘溪方向,在华盘公路鑫海饭庄门口处与对向小轿车相撞,事故发生后驾车逃离现场的事实。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夏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驾车逃离事故现场将受到法律严惩。(普德辉 张兴发) 来源:玉溪新闻网 编辑:沈建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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