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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吸毒街头挥刀 假冒他人被识破

2013-04-11 10:06:04

  本报讯(谢绍华)近日,一女子吸毒后欲挥刀杀人,被民警带到派出所后竟假冒他人身份,最终被识破。

  3月13日19时许,一名群众打电话报警称:在峨山县双江街道矿山村有一名女子拿着一把菜刀要砍人,精神可能不正常,请民警前去处置。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闹事的女子已被群众控制。经询问,该女子自称名叫汪春花,是曲靖市陆良县三岔河人。民警见该女子精神亢奋,便将其带回派出所进行询问。询问中,民警发现汪春花信息与其叙述有出入,便对其提供的哥哥汪某进行联系。在联系上“哥哥”汪某后,汪某说自己是有一个妹妹叫汪春花,但汪春花本人在贵州,怎么会跑到玉溪峨山。民警当即向汪某要了其妹妹汪春花的联系电话,民警拨通此电话后,进行了自我介绍并简要叙述了有关情况,汪春花表示其现在贵州,在派出所这个人是她的同学,吸毒成瘾,两年前因吸毒被强制戒毒两年,当时就冒用过她汪春花的身份信息,这个人名叫李某某。

  当天21时,民警对“汪春花”进行了再次询问,并联系禁毒大队民警对其进行尿液检验。经尿液检验,该女子尿液呈阳性,在事实面前,“汪春花”交待本名叫李某某(女,22岁,小学文化,曲靖市陆良县人),并承认当天吸食了毒品海洛因导致精神亢奋,做出了要挥刀杀人的过激行为。民警还了解到,3月3日,李某某才从云南省第二强制戒毒所强戒结束,但家人不接受她,在罗平县城的朋友家呆了几天,于11日离开罗平后到了昆明,后辗转来到玉溪峨山,吸食毒品后便上演了开头的一幕。

  3月14日,民警将吸毒成瘾的李某某送到云南省第三强制戒毒所,再次进行为期两年的强制戒毒。

  编辑:沈建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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