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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警方查获非法储存爆炸物

2013-07-19 16:30:22

  本网讯(左云花)近日,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在红塔区法院工作人员协助下,查获一批非法储存的爆炸物,及时消除了社会安全隐患。

    7月3日,红塔区法院工作人员向红塔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报案称:红塔区法院在春和街道办事处孙井社区某居民房执行公务时,发现该居民房中存放有爆炸物品,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前往该居民房进行查看,当场在房中查获工业炸药30余公斤、火雷管97枚、导爆索1600余米、步枪子弹11发。

    经调查,家住大营街郭井社区的白某2012年4月以8万元人民币向春和孙井社区的任某租用其住房,并签订了20年的租房协议,白某于当日一次性将8万元租金付给了任某,任某则将该房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交给白某,并答应三日内搬完东西后交房。三日后,白某去找任某交接房屋,发现任某租给自己使用的房屋大门紧锁,之后很长时间均联系不到任某,房屋也一直未交付自己使用。2013年3月,白某到红塔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3年7月3日,红塔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在强制执行时,发现任某租给白某的房屋内存放有4袋炸药、一盒雷管及一些导爆索,随后报警。

    为防止爆炸物造成重大社会危害,红塔警方及时将其查获并妥善安置。犯罪嫌疑人任某因非法储存爆炸物罪也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编辑:李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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