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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川警方遣返缅甸籍“三非”人员

2014-01-13 10:12:33

  本网讯  近日,江川县公安局大街派出所和出入境管理大队民警对到江川古滇国城销售缅甸玉石、未持合法有效入境证件的缅甸籍“三非”人员进行了清查,对“三非”人员山某、蒙某、马某某(女)等4名外国人进行了遣返。

  大街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获悉有一批外国人在江川县古滇国城进行经商活动。大街派出所民警及时前往古滇国城对经商的外国人进行服务登记管理工作。在登记服务中发现来自缅甸的4名外国人未持有合法有效入境证件,属于“三非”(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人员。民警在查清四人的基本情况后向江川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进行了汇报,并会同出入境管理大队民警一起到古滇国城对4名经商缅甸籍人员进行遣返。

  据调查,4名缅甸人是在“开渔节”后进入江川县的,其目地是销售缅甸玉石及药物,在江川县古滇国城居留了三天,未持合法有效证件向公安机关申报登记。公安机关在对4名缅甸人遣返的同时,对负责招租让4名缅甸人进入江川的负责人进行了法律法规教育。目前,4名缅甸人已在警方督促下离开江川。(李江华)

编辑:李艾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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