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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优异成绩检验活动成效

2014-02-20 10:01:46

    本网讯  日前,市公安局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安排。市公安局将以教育实践活动的实际成效来推动公安工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优异成绩来检验教育实践活动的实际成效。

  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明正彬作动员讲话。市公安局党委成员、实职正科以上领导干部、民警代表参加动员会。

  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启动后,督导组及时成立了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了活动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措施和重点步骤。

  明正彬指出,人民警察来自人民,警无民失根,民无警不宁。在玉溪公安机关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新形势下践行党的宗旨的必然要求,是深化平安建设的重要保证,是提升公安机关整体形象的重大举措。全局党员干部在思想认识上站位要高,充分认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以及公安部、省公安厅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

  明正彬强调,要按照“主题不变、镜头不换”的部署要求,牢牢把握“时间服从质量”的要求,紧密围绕市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基本原则、方法步骤,在推进落实上标准要高,既有实践特色又突出公安特点。要把主要精力放在为民务实清廉的主要内容上,明确“为民”是贯彻执行群众路线的目的、“务实”是贯彻执行群众路线的途径、“清廉”是贯彻执行群众路线的保障,抓住教育实践活动的中心和大方向。要把关注焦点聚在坚决反对“四风”的目标任务上,力戒华而不实的形式主义,破除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摒弃消极颓废的享乐主义,抵制奢侈浪费的奢靡之风,以整风精神推进“四风”整改。要把工作成效摆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的实际行动上,坚持领导带头,深刻查摆问题,针对作风问题的反复性、顽固性特点,建立完善制度机制。

  明正彬要求,要建立市公安局党委负总责、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推进、督导组检查指导、领导干部带头落实的“四位一体”工作格局,务求教育实践活动高质量推进。要落实工作责任,各部门成立相应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机构,拿出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细化活动目标、要求和进度,明确工作责任,逐项推进落实。要加强督导检查,市局成立6个督导组,针对不同单位、不同警种、不同人员的特点和情况,采取分类指导、分类推进的方法,对各部门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全程督促检查。要注重发展创新,既要注重借鉴好的经验做法,也要善于探索创新;既要高标准完成上级统一部署的“规定动作”,也可以运用一些行之有效的活动方式和载体,做好“自选动作”。通过高质量的教育实践活动,为基层公安机关开展群众工作做出样板、提供示范。要抓好统筹结合,处理好教育实践活动与业务工作的关系,以教育实践活动的实际成效来推动公安工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优异成绩来检验教育实践活动的实际成效。

  市委第二督导组组长杨洪充分肯定了市公安局党委围绕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所做的大量准备工作,并传达市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要求市公安局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精神和省委、市委要求,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采取务实管用措施,坚持两手抓、两促进,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钟明亮  杨冬)

编辑:李艾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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