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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琐事起纠纷 放火烧毁自家房

2014-03-17 09:57:33

  本网讯 近日,通海县公安局秀山派出所和县公安消防大队及时扑灭了一起民房火灾。让人意外的是,大火扑灭后,民警走访发现引发火灾的竟是房屋的男主人,放火原因只是与家人发生口角。

  2月21日20时许,通海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案称,秀山街道六一社区二组一民房起火。县局110指挥中心立即指令消防大队和秀山派出所前往救援。经过消防官兵40余分钟的努力,大火最终被扑灭。民警当即对火灾现场进行勘验和走访,了解到失火的房屋系混凝土结构,失火时整个房屋的一楼陷入一片火海,事发时现年51岁的李某某和儿子、儿媳等人在家中,李某某被烧伤,其儿子和儿媳在邻居的帮助下从二楼窗户安全逃离。综合现场情况,民警分析火灾很有可能系人为纵火。

  之后的调查确认,火灾系人为故意纵火,而纵火之人正是被烧伤的房屋男主人李某某。原来,李某某平常嗜酒,酒后经常对家人发火。案发当日,李某某从县城喝酒回到家中,因看见儿子和儿媳两人在楼上,觉得老伴可能在田里干活还没有回来,于是责怪儿子不能与老人同甘共苦。其子因不满李某某喝酒,对父亲的责怪没有做更多的解释。李老汉愈想愈气愤,便破口大骂儿子、儿媳,三人发生了激烈争吵。之后,其妻子回家,见此情景便出门去找人来劝阻。然而,没过多久,屋内就传来爆炸声,李某某的儿子从楼上往院中看,只见一片火海。

  之后,李某某承认因喝过酒心情烦躁,与儿子、儿媳争吵后把存放在家中的汽油泼到客厅、院中后引燃房屋,自己也被泼溅到身上的汽油灼伤。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李德辉 童永波)

编辑:李艾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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