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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平县一男子酒后驾车肇事逃逸被抓获。 3月7日凌晨零时许,新平交警大队漠沙中队接到群众电话报案:在漠沙镇仙鹤街往曼勒方向龙波岔路口,有一辆摩托车倒在路边,驾驶人伤情严重,请迅速处理。 漠沙中队民警迅速出警,同时联系漠沙卫生院抢救伤员。经初步勘查和访问群众,了解到事故发生在3月6日夜间11时许,现场倒着一辆两轮摩托车,还发现了其他车辆的后视镜及大灯碎片。交警判定这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肇事逃逸的另一辆车为越野车或者皮卡车,驾驶人驾车逃向元江方向。 交警通过寻访群众得到一条重要线索,曾有人驾驶摩托车到现场试图拿走现场的车辆后视镜,后被群众制止吓跑,群众记住了那个人的相貌。 交警根据线索进行搜索,于3月7日凌晨近3点在距离肇事现场200多米的曼鸟村找到了一辆白色切诺基肇事嫌疑车。车辆左侧大灯有明显的撞痕,左轮爆胎,左后视镜缺损。车后座上睡着一人,交警查看车辆行驶证,发现车辆所有人为朱某某。交警将躺在后座的人唤醒,该人明显有酒气。经询问此人叫周某某,是新平县建兴乡磨味村人。他称3月6日夜到漠沙街上给媳妇交电话费,此时,有两个不认识的人来约他去喝酒,其中一人自称叫朱某某,他就去喝了,后来喝醉后就被扶到这辆车上,拉到哪里就不知道了,直到交警叫醒他。 周某某的讲述有诸多疑点,交警遂将其带到交警中队做酒精检测。交警试图联系车主朱某某,但朱某某的电话接通后就挂断了。交警打通了周某某父亲的电话,叫周某某告知父亲自己在交警中队。电话中传来周某某父亲的声音:“车是你开出去的?”民警听到这话,立即明白肇事逃逸的便是周某某,周某某是向朱某某买的二手车。周某某不得不承认交通肇事逃逸的事实,此时已是3月7日凌晨4点30分。 原来周某某给媳妇交话费是假,被不认识的朱某某相约喝酒是假,被拉到不知道的地方是假。事情的经过是周某某因与媳妇吵嘴,心情不好,便约朋友一起到夜市喝酒,酒后驾车发生事故并逃逸。(高俊强 韦韬) 编辑:李艾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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