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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川县公安局路居派出所及时调处一起故意损毁财物案,防止双方矛盾激化。 3月2日20时许,路居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各重点路段进行清查时,在路居镇中坝村委会小街子一店铺外听见有人反映公安机关处事不公、包庇有关系的人等言论,民警随即进入店铺调查了解情况。 经了解:2月15日,江川县江城镇尹旗村委会李家营村的唐某到路居镇小街子杨某某经营的店铺内找李某想要恢复男女朋友关系,但李某称自己没在路居而在玉溪。一直以来,唐某都认为是李某的大嫂杨某某等人阻止两人谈恋爱,加之多次来找李某都无果,一气之下,唐某将杨某某经营店铺的广告牌用脚踢烂。事后,杨某某多次向唐某索要赔偿,并告知其如果再不偿还损失费将交由公安机关处理。但唐某出言不逊,自称认识公安机关内部人员,不害怕受害人报警,即使现在赔偿了损失以后还会来找麻烦。受害人杨某某对唐某的言行极为不满,也对公安机关表现出不信任。 得知这一情况后,路居派出所民警将双方当事人带到派出所分别进行沟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向双方讲道理,向受害人杨某某讲明公安机关严格执法、依法办案、绝不包庇袒护违法犯罪分子的立场。最终,双方在民警的调解下达成赔偿协议,唐某赔付杨某某的损失并向其赔礼道歉,双方握手言和。(王仕涛) 来源:玉溪网 编辑:何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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