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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宁交警与机动车销售商签订责任书

2014-04-30 10:19:21

  近日,华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邀请全县机动车销售商召开恳谈会的基础上,与52家机动车销售商分别签订了有关安全销售协议、协查交通肇事逃逸案件2个责任书。

  为进一步向车主提供优质、快捷、高效服务,加强警民沟通和联系,全面提升大队车辆管理服务质量和水平,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推动全县机动车销售市场健康发展,大队与52家机动车销售商签订了《华宁县机动车安全销售协议》。协议规定:销售机动车要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帮助、督促车主及时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销售商要向购车人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安全常识,协助交警部门与购车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

  为建立和强化群防群治体系,拓展获取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线索的渠道,提高侦破能力和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还签订了《协助查缉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责任书》,规定了机动车销售商有权了解所提供线索对侦破案件的价值;有权获取提供线索奖励;有权要求办案部门及其人员为其保密;有权要求办案部门为其提供线索而加强其人身和财产安全防范的权利及必须主动如实提供掌握的相关线索;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侦查工作的义务。(普德辉)

来源:玉溪网

编辑:李艾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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