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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车牌号属于变造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民警根据规定将车辆暂扣处理。 1月18日,经热心市民电话举报,一辆变造机动车号牌的黑色帕萨特轿车被交警直属大队查获,民警根据规定将该车进行暂扣。 当天18时40分许,交警直属大队指挥中心接报警称:中心城区龙马路下段,有一辆车停放在人行道上挡道,车牌被变更。 接到报警后,大队指挥中心指派执勤民警立即前往调查处理。民警到达现场时看到,一辆黑色帕萨特轿车停放在人行道上影响行人通行,帕萨特轿车前后车牌号均为云EP8078,但反光效果不一致。民警经过认真检查发现,驾驶人不在现场,帕萨特轿车车牌号被动了手脚,字母“F”和数字“1”上分别多了一条白色的胶布,撕下白色胶布,车牌号立即变了样,由原来的云EP8078变成了云FP8018。此种改变车牌号的行为属于变造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民警根据规定将此车进行暂扣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将一次被记满12分。(张龙斌 周立平 文/图) 编辑:李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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