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公安 >> 新闻

峨山县公安局加强监所医疗卫生工作纪实

2015-11-23 16:26:48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监所医疗卫生工作,提高监所安全管理水平,保障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峨山县公安局积极探索,开展大量工作,大力推动监管场所医疗卫生专业化。

  签署监管场所医疗合作协议

  多年来,峨山县监管场所医务力量薄弱、医疗设施匮乏,监管场所重急病被监管人员救治面临着相当大的压力,不能满足形势发展的需要。为维护峨山县社会治安稳定,解决患病违法犯罪嫌疑人无法收押、公安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疾病救治问题,切实保障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峨山县公安局与峨山县人民医院在原有的警务合作基础上,经过交流与磋商,达成了合作共识。今年10月19日,双方在峨山县公安局举行签署医疗合作协议仪式,标志着峨山县监管场所“公安监管部门负责监管安全,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医疗卫生”专业化运作模式正式建立。

  启动医务室规范化建设

  10月20日,看守所按照《看守所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启动了医务室规范化建设工作:一是及时协调卫生部门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二是对医务室进行规范改造,规范设置了诊断室、治疗室、药房。三是定制了规范的门牌和制度牌上墙。四是配置治疗车、治疗床、氧气瓶、消毒、诊疗器械等医疗设备。共投入2万余元,改善看守所医疗卫生条件,满足监所巡诊治疗需要。

  明确监所医疗工作模式

  通过双方实地调研,明确峨山监所医疗社会化运作模式实行派驻式,即:峨山看守所提供场地并协调财政部门解决合作经费,由峨山县人民医院设立“峨山县人民医院看守所卫生所”,派出有资质的医务人员进驻监区坐诊,双方签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责任。

  11月2日,峨山县医院领导将医疗社会化的首批医生和护士亲自送到峨山县看守所正式上岗,双方就人员协调配合、工作运行模式、严守岗位纪律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峨山县看守所医疗社会化工作启动后,每天由一名副主任医师和护士在所内开展治疗工作,为在押人员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对被监管人员身体状况进行检查,并将体检记录存档,完善被监管人员的医疗档案。及时处理监管人员需求,做到“小病不出所、大病及时治”,按时对监管场所进行消毒防疫等。

  完善多重协作机制

  两单位建立抢救治疗“绿色通道”,及时救治病情严重的被监管人员。在医院设置特殊防护设施的监管病房1间,由公安确保监管安全,医院提供医务人员和医疗设备,接收需要治疗观察、住院的重症病人。

  建立疑难重症会诊机制。医院根据看守所疑难重症病人的情况,适时组织专家到看守所进行会诊,研究制定医疗方案,完善治疗措施,并进行跟踪管理。

  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机制。县人民医院对看守所进行疾病预防控制治疗方面的指导,开展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知识宣传,将看守所结核病、艾滋病、肝炎等传染病纳入预防控制范围,加强看守所传染性疾病的检测。

  完善协同处置突发卫生事件工作预案。双方共同制定看守所突发卫生事件处置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提高快速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建立联系会议制度。看守所与县医院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看守所疾病防控及在押人员医疗救治工作联系会议,通报在押人员医疗救治工作情况,分析解决存在的问题,商定重点患病人员的治疗管理措施。(郭永林  周利东)

编辑:李海燕

【打印】【关闭
主办:中共玉溪市委政法委员会
制作单位:玉溪网 滇ICP备1000047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