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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交警部门“治摩”动真格
11月10日起至今,共查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330余起

2015-11-25 09:21:24

加强宣传

加大路面管控

  “师傅,请出示你的驾驶证和行驶证。”“安全头盔一定要戴好,不能把它当摆设,这东西关键时候能保命呢!”……为进一步加强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遏制涉及摩托车交通事故的发生,自11月10日起,我市交警部门结合当前季节特点,精心组织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

  领导高度重视,全面动员部署。为确保摩托车交通违法整治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市县两级交警部门对摩托车交通安全整治行动进行层层动员部署,从勤务安排、整治时间、地点到任务分配、责任落实,进行周密部署,进一步明确整治工作任务和目标。要求全体民警、协警充分认识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整治的紧迫性,积极投身到整治工作中,为群众出行创造良好的通行条件。

  科学分区管理,实行全防全控。为扩大管控范围,缩小作战呼应区域,城区整治以“六纵六横”主干道交叉口为重点,设置检查岗点,实施区域管控。其中直属大队以聂耳广场、中心客运站、东风中路、棋阳路、南北大街、珊瑚路为中心形成6个管控区,红塔大队以玉江大道、高新区、火车站、玉湖路、环山路、康井路为中心形成6个管控区。严厉查处摩托车无牌无证、飙车、不戴头盔、违法载人、超员驾驶、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有效地预防和减少摩托车交通事故,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强化警种配合,形成整治合力。各县区大队强化与农村派出所合作,从县乡道路到农村道路,均设立检查点,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同时,采取固定执勤和巡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主干线、车站、商圈周边、集镇、社区、城郊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和乡镇赶集日重点时段的路面管控,加大对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该处罚的一律依法处罚,坚决杜绝“说情关”。同时成立机动行动小组,发挥机动巡逻优势,强化主次干道、支路、小街巷巡逻力度,及时查处摩托车、电动车无牌、超员、飙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真正形成打击工作合力。

  转变宣传模式,强化舆论引导。为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支持理解,支队坚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大造声势,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一是充分利用媒体资源,开展全方位宣传报道。依托玉溪日报、电视台、广播电台,以及“高古楼”网页等媒介,广泛宣传摩托车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的必要性,普及交通安全法律知识。二是结合“五进”活动做好专题宣传。组织民警深入辖区企事业单位、学校、村庄、社区,采取摆放宣传展板、散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三是在执勤执法中开展针对性宣传。依托执勤岗亭、巡逻车,由一线执勤民警向市民进行面对面的宣传教育。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15年11月10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纳入常态化管理。重点整治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超员超载、无证驾驶、准驾车型不符、机动车未按规定时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无牌无证等摩托车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区域以红塔区中心城区、各县城区为重点,以点带面,逐步推开,最终扩大至整个辖区。

  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共查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330余起,当场处罚169起,其中无证驾车16起,未按规定配戴安全头盔102起,暂扣摩托车54辆。(交宣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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