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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日晚,玉溪交警直属大队按照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组织警力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开展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查获醉驾违法行为2起,扣留机动车3辆。
据介绍,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4月30日至5月31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统一行动,持续保持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严管严查严处高压态势。5月4日晚,玉溪交警直属大队组织警力在中心城区设置2个检查点,开展整治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当晚20时20分许,在东风南路检查点,一辆沿东风南路由南向北行驶的黑色轿车行驶至检查点附近时突然停下,一辆紧随其后的蓝色轿车避让不及追尾相撞。事故发生后,民警立即上前进行调查处理,黑色轿车驾驶人却不愿下车,一直在车上假装翻东西,多次劝告后,驾车员才打开车门下来。经酒精呼气测试,驾驶员廖某某每100毫升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01毫克,超过醉酒驾车国家标准。按规定,民警将廖某某带至玉溪市人民医院提取其静脉血液以作进一步检验鉴定。20时40分许,同样在该检查点,一辆沿东风南路由南向北行驶的银灰色轿车在距检查点不远处的隔离带旁停下,驾驶员下车后准备离开,民警见状将男子截停,原来男子姓徐,当天喝酒后驾车,看到前方有交警检查就将车辆靠边停下,想离开以逃避检查。经酒精呼气测试,徐某某每100毫升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57毫克,超过醉酒驾车国家标准近2倍,民警将徐某某带至玉溪市人民医院作进一步检验鉴定。
交警介绍,上述二人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交警提醒,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广大驾驶人应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养成“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行为习惯,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通讯员 张龙斌 朱小东 潘玉刚)
编辑:李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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