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6日下午,玉溪中心城区“4·13”交通肇事逃逸案受伤小女孩的母亲李女士,将一面印有“交警显神威、心中为人民”的锦旗送到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对大队民警快速破案,依法维护受害者合法权益表示感谢。
4月13日下午5时10分,红塔大道40号前处,一辆摩托车撞上一个小女孩后逃离现场。
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后,立即驾车赶赴事故现场。
经查,4月13日下午,王某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且未戴安全头盔、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17时10分许,王某驾驶摩托车沿红塔大道由西向东行驶至红塔大道40号前人行横道处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与人行横道内由南向北横过道路的小女孩朱某某及其爷爷相撞,事故造成小女孩的爷爷受伤,小女孩朱某某受重伤。事故发生后,王某驾驶肇事摩托车逃离现场。经认定,王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张龙斌 王兴宇 文/图)
编辑:李海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