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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以来,玉溪中心城区连续发生多起交通肇事逃逸案,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的损失。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快速行动,让每起案件得以及时侦破和妥善处置。
4月13日17时10分,澄江县驾驶人王某无证驾驶“云FGU447”号摩托车上路,王某某未戴安全头盔、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当车辆沿红塔大道由西向东行驶至40号前人行横道处时,其所驾驶摩托车与人行横道内由南向北横过道路的朱某某(7岁)及其爷爷相撞,事故造成爷爷受伤、小女孩朱某某受重伤的交通事故。发生交通事故后王某驾驶肇事摩托车逃离事故现场,在交警直属大队经过调查走访并查看大量的视频监控后,于案发近7个小时将肇事驾驶人王某抓获,随即王某被依法拘留。
5月7日下午,峨山县驾驶人矣某某驾驶“云FHF207”号小型普通客车,沿东风北路由南向北行驶,14时17分,当车行驶至东风北路与玉兴路交叉路口左转时,与违反交通信号指示、沿玉兴路由西向东行驶的自行车发生相撞,事故造成自行车骑车人任某某受伤,发生事故后矣某某未及时报警,未留下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驾驶车辆离开事故现场。事发后,交警直属大队于5月9日13时30分,将肇事逃逸的小型普通客车及驾驶人矣某某查获。
5月9日上午,江西籍驾驶人黄某某驾驶“云FW1350”号正三轮摩托车沿珊瑚路由北向南行驶,9时16分,当车行驶至珊瑚路39-3号处时,其所驾车辆前部与行人陈某某发生相撞,事故造成行人陈某某受伤倒地,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发生事故后黄某某驾车逃离事故现场。事发后,交警直属大队立即展开调查,于案发1小后将肇事车辆及驾驶人黄某某人车并获。目前,黄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以上案例仅是交警直属大队破获交通肇事逃逸案的缩影,多起案件中,有的发生在白天,有的发生在黑夜,肇事车辆包括无牌轿车、无牌摩托,虽然侦破的时间有长有短,事故造成的损失有轻有重,案件的社会影响力有大有小,但终究逃避不了法律的严惩。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玉溪交警直属大队坚持对每一个报警、每一起事故案件都全力以赴,认真对待,将肇事逃逸者绳之于法。(张龙斌)
编辑:李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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