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公安民警的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11月3日,市公安局举办了民警法律知识全员培训。
培训会上,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刘玉龙结合典型案件,采取以案说法的方式,对《刑法修正案(九)》中危险驾驶罪,强制猥亵、侮辱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等罪名进行讲解。同时结合以非法证据排除与侦查取证规范化为主题,勘验、检查、搜查、扣押、辨认程序中存在的问题,执法证据衔接和转化中存在的问题,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原则与技巧等方面进行了分析讲解。 (徐向阳)
编辑:李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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