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以来,由玉溪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出资设立的自救消防水箱在昆磨高速公路二十七公里长下坡路段安全防控中不断凸显作用,众多因制动过热起火自燃、车轮温度过高的重载货车通过自救消防水箱实现了自救,起火事故数量也从2018年以前的平均每年40余起大幅降至如今每年10余起,改变了云南高速公路起火事故50%发生在昆磨高速公路二十七公里长下坡路段的历史。自救消防水箱操作简单且为公益性质,部分驾乘人员对这样的“救命水”动起了私念。近期,昆磨高速公路就出现了将“救命水”当成“免费水”私自加注车辆水箱的一幕。交警提醒,消防水是“救命水”,勿作他用。
3月14日,玉溪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通过道路监控视频看到,一辆重载货车在K220+200米自救消防水箱旁的应急车道内停下,一人下车使用自救消防水箱水管碰车体部位。与常规降温处理不同的是,该驾驶员之后又径直将水管伸入了车辆水箱中,为了加水方便,甚至使用上了自己携带的接头工具,俨然把自救消防水箱当成了“免费取水点”。针对此情况,交警及时果断拦截该车,对擅自加水的驾驶员给予严厉批评,并根据交通安全法进行了处罚。这是今年以来玉溪高速大队处理的第4起私自利用自救消防水箱加水的行为。
昆磨高速公路二十七公里长下坡路段地处昆曼国际大通道的重要位置,平均每天通行该路段的货车可达400余辆。繁忙的物流、险要的地势、理念的差异、炎热的天气,使重载货车潜在消防自救需求不断增加。目前,该路段玉溪辖区设有8个自救消防水箱,覆盖了二十七公里长下坡以及延续路段的起火事故多发点位。部分驾乘人员私自加水的举动造成了公共资源的极大浪费,加重了供给和管理负担,还可能因占用了有限的水量,使真正需要用水自救的车辆面临无水可用、自燃起火的险境。
玉溪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和公路管理部门提醒广大驾乘人员,规范使用自救消防水箱,勿将“救命水”挪为他用。如发现私自加水行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违法行为,给予记6分、罚款100至200元的处罚。
(特约通讯员 姜艳 通讯员 王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