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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新闻网讯(李加强)近日,在市公安局和通海县公安局的大力协助下,峨山县警方成功破获发生在国道213线玉元高速公路峨山段小甸中隧道路段的重大抢劫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及时消除社会影响。
3月3日凌晨2时,景谷县的驾驶员周某某在玉元高速公路峨山段小甸中隧道出口处停车检查刹车时,被四名不明身份的年轻人采用持刀威胁、搜身等手段,抢走6000余元现金及一部3G手机。接到报案后,峨山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派出刑警赶赴现场,迅速对案件展开调查侦破。案件的发生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警方深知,必须尽快破获案件,消除社会不良影响。
然而,正当民警开展侦破工作的时候,4月7日凌晨6时24分,峨山县公安局又接到家住红塔区大营街街道办事处杯湖村委会赵某某报案称,其在玉元高速公路峨山段小甸中隧道出口处停车检查刹车时,被四名身份不明的年轻人采用同样的手段抢劫,抢走3000余元现金及一部金鹏牌手机,而且还将他右眼打伤。同样的作案地点,侵害目标均为过往的大货车驾驶员,作案手法一致,而且连续作案,胆大妄为,如不尽快将这伙犯罪分子打掉,可能发生更加恶劣的案件,为此,峨山县公安局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应用各种侦查措施,加大案件的侦破工作。案件在玉溪市公安局的大力支持下,很快将犯罪嫌疑人锁定。4月27日,侦查民警赶赴通海与通海县公安局侦查民警一起在一洗车场内将犯罪嫌疑人仇某(男,23岁,通海县人)、姚某某(男,25岁,通海县人)、阿某某(男,傣族,25岁,通海县人)、张某某(女,17岁,通海县人)抓获。
经审讯,四名犯罪嫌疑人交代了3月3日、4月7日两次租车窜至玉元高速公路峨山段小甸中隧道口对大货车驾驶员持刀抢劫,抢得现金9000余元及手机2部并打伤一驾驶员的事实,并交代了伙同其他犯罪嫌疑人在通海县等地多次持刀抢劫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仇某、姚某某、阿某某、张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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