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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新闻网讯(徐存英)近日,江川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破获一起车辆保险诈骗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两名。
4月20日10时20分,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溪中心支公司负责人到江川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称,在其公司购买了机动车辆保险的一辆奥迪Q7黑色越野车,1月7日21时30分,由车主张某的哥哥驾驶,在江川县五岔路环岛处,因避让车辆时操作不当,发生了与地上建筑物相撞的交通事故,造成车辆驾驶位一侧车头部受损和坐在副驾驶位上的张某受伤,按要求公司应赔偿张某损失280836元,但经过现场查勘后,公司发现车辆受损的是驾驶位一侧,而受伤的却是坐在副驾驶位上的张某,认为事情蹊跷,要求公安机关进一步查办。
接到报案后,江川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立即展开侦查,经两个星期的调查、取证查明:1月7日下午6时许,该车车主张某和李某某、杨某某等人在玉溪某饭店吃饭,席间张某饮用了大量白酒,晚上8时许,张某驾驶自己的黑色奥迪车载着李某某、杨某某等人返回江川,行至江川县城五岔路环岛处,冲进环岛内,造成车辆受损、张某等人不同程度受伤。张某的二哥闻讯后赶到现场,知道酒后驾车肇事保险公司不赔偿损失,经哥俩协商后,张某的哥哥便虚构了自己驾驶车辆肇事的事实向交警部门报案,并向其车辆投保的玉溪天安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车辆损失费、医药费、第三方损失费共计280836元的索赔申请。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男,40岁,江川县下大河村人)和替自己顶包的哥哥张某某(男,45岁,江川县下大河村人)因触犯刑法已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经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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