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玉溪新闻网讯(张龙斌 夏强 陈雁军摄影报道)6月6日晚,玉溪中心城区一女司机蔡某酒后驾车被市交警直属大队查获。经云南云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蔡某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02.72毫克,超过醉酒驾车标准的2倍多,成为“醉驾入刑”新规实施后玉溪市首名醉驾女司机。
当晚10时许,玉溪交警直属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接到一起交通事故报警,后迅速赶往事故现场。在事故现场,道路中央隔离栏被撞后前移,撞坏的隔离栏横七竖八躺在地上,防护桶被撞碎;不远处停放着一辆黑色轿车,车头撞上行道树后变得面目全非,车辆的安全气囊已弹出,气囊上还附有新鲜的血迹,行道树树叶被震落一地;驾驶人右眼、嘴及右腿膝盖受伤,身上还散发着一股酒气。
据调查得知,6月6日下午,驾驶人蔡某和朋友到饭店吃饭,席间喝了18度的紫米酒。她说自己知道喝酒后不能驾驶机动车,但回家时没有人开车,就自己驾驶车辆回家。当车行驶至红塔大道市一幼门前路段时,车辆与中心隔离栏相撞后,冲过对向车道撞上路边的行道树。
由于蔡某涉嫌酒驾,民警当即将蔡某带到市人民医院提取血样。经云南云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蔡某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02.72毫克,超过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0毫克醉酒标准的2倍多,成为“醉驾入刑”新规实施后玉溪市首名醉驾女司机。
依照5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蔡某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警方还将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蔡某将面临拘役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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