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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新闻网讯(赵春文)近日,元江县自刑法修正案(八)实施后的首例醉酒驾驶案移送审查起诉。
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后,元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严格按照修正案规定,严查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行为。5月12日,交警大队民警依法上路查缉交通违法行为时,查获一涉嫌醉酒驾驶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是元江首例醉酒驾驶案,交警大队民警及时向公安局法制室请求支援,接此信息后,元江县公安局法制室主任刘科铭带领法制民警赶到交警大队,与大队领导及办案民警就如何应用法律正确办理案件、采用何种程序、如何收集证据等问题进行确认。
之后,法制室民警及时指导交警大队办案民警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制作相应法律文书,王某醉酒驾驶一案最终以王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移送元江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等待王某的将是法律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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