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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警方48小时速破两起命案

2011-12-28 09:56:00
     玉溪新闻网讯(吴慧芳)近日,市公安局红塔分局闻警而动,快侦快破,通过48小时连续奋战,速破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和一起故意杀人案,3名犯罪嫌疑人成功到案。

  7月8日22时许,群众报110称:红塔区抚仙路29号兴都广场有人打架,导致两人不同程度受伤。接到报警后,红塔分局刑侦大队、红塔山派出所迅速组织民警赶赴现场开展工作。现场躺在地上的两名男子一人轻伤,一人已经死亡。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王某(男,22岁,华宁县人)被当场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张某(男,20岁,华宁县人)作案后已逃离现场。

  案情重大,红塔分局副局长马东坤、周富云亲临现场坐镇指挥,抓捕主要嫌疑人张某的工作迅速展开。在公安机关强大的追捕压力下,7月9日14时许,犯罪嫌疑人张某主动向红塔分局刑侦大队投案自首。

  经侦查及审讯查明:7月8日22时许,受害人周某(男,28岁,红塔区人)、赵某(男,红塔区人)与朋友到兴都广场喝酒,周某向服务员王某提出要在喝酒的地方登台表演唱歌,被拒绝后双方发生争执,随后,王某邀约跟自己在一起上班的老乡张某与周某等人进行扭打,在打斗过程中,周某被嫌疑人张某用随身携带的跳刀刺中心脏,导致心脏破裂死亡,赵某被刺伤腹部受轻微伤。

  正当张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还在紧锣密鼓侦办之际,红塔区凤凰路一宾馆又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红塔警方连续作战,迅速抽调警力开展案侦工作,及时破获案件,查明案件真相。

  7月10日14时18分,一名自称邓某某(男,28岁,昭通市鲁甸县人)的男子打110电话报称:其于当天13时30分许,在红塔区凤凰路一宾馆507号房内用刀将妻子祖某杀伤,伤势严重。接警后,红塔分局组织刑侦大队和玉兴路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法医检查确定女子祖某已经死亡。民警及时控制嫌疑人邓某某,封锁案件现场。还没来得及稍作休息调整的全体刑侦民警又迅速投入到审讯嫌疑人、勘验现场、检验尸体及走访现场周围人员的工作中。

  经审讯查明:犯罪嫌疑人邓某某与死者祖某(女,27岁,昭通市鲁甸县人)于今年初结婚,婚后不久,邓某某发现妻子祖某与其他男子有联系,为此两人多次发生争吵,并打算离婚。5月,邓某某到建水打工,祖某则独自到红塔区找工作。在随后的日子中,两人通过电话多次联系,多次发生争吵。

  案发当天,邓某某再次以祖某感情不专在电话里与祖某发生争吵。挂断电话,气急败坏的邓某某准备到玉溪教训一下祖某。当天上午11点左右,邓某某从建水乘车到了红塔区,并在客运站旁购买了一把水果刀随身携带,准备吓唬祖某与他安心过日子。13时许,在邓某某的要求下,邓祖二人到红塔区凤凰路一宾馆开了房,交谈中双方发生争执,随后祖某起身准备离开房间,邓某某拿出早已准备好的水果刀,将祖某拉到床边进行威胁,看到祖某执意要离开后,邓某某随即用手中的水果刀刺中祖某左颈动脉,导致祖某失血性休克死亡。

  目前,两起案件的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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