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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新闻网讯(陈然 杨金德)近日,新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在红塔公安分局玉兴路派出所的配合下,成功抓获网上预警布控嫌疑人龙某某(男,农民,新平县水塘镇人)。通过侦查,破获合同诈骗案5起。其中3起为新平辖区案件,2起为红塔区玉兴路辖区案件。
今年2月24日,犯罪嫌疑人龙某某找徐某租车,当时说是租用十天,谈好每天租金为200元,并签订了租车合同,龙某某付了1000元的租金给徐某,将一辆普通型桑塔纳轿车开走,后在3月份付了2000元租金,是打在徐某的农村信用社的银行卡上,到4月中旬又付了1000元也是打到银行卡上。租车后龙某某将车开到峨山县抵押给李某某借款30000元,并将借款用于个人花销和归还赌债。
3月11日,犯罪嫌疑人龙某某向被害人吴某某租车,说好每天100元租金,用两三天后一起结租金,后龙某某将一辆微型车开走,一直没有还车。过了二十多天,龙某某付了1000元钱到吴某某的农村信用社银行卡上,但一直没有归还车辆。经查,犯罪嫌疑人龙某某租得车辆后,3月24日将车抵押给新平县腰街人钱某某,借款13000元,并将所借款项用于归还赌债和个人花费。
犯罪嫌疑人龙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在签订、履行租车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给他人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涉嫌合同诈骗罪,已被我局事拘留,目前,三起案件已移送审查起诉,红塔区玉兴路辖区的两起案件已移交玉兴路派出所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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