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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新闻网讯(孙吉荣)随着矿藏资源的馈乏及不断升值,受利益驱使,犯罪嫌疑人将非法偷挖矿藏资源作为快速“捞钱”的有效途径。近日,江川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查获一起非法采矿案。
今年9月中旬至下旬,江川县江城镇云岩矿山上的磷矿开采点及蔡家坡村下面路边山地里,连续发生磷矿被盗采案件。9月30日凌晨,江川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李某某电话报警称:有人在蔡家坡村下面非法采矿,请求调查。接警后,江城派出所、治安大队民警立即赶至现场,在蔡家坡村下面路边发现有被开采过磷矿石坑的痕迹,在一岔路口发现有一台挖掘机,在烂泥箐村路口被群众堵住一辆卡车,车上装有磷矿石。经调查了解:9月29日21时许,犯罪嫌疑人普某(男,云南晋宁县人)、万某(男,昆明市呈贡县人)、悻某某(男,江川县江城镇人)、王某某(男,昆明市寻甸县人)四人相互邀约,事先踩点,找准“矿藏点”,雇人在江城龙街路口放哨,利用以各种理由骗租来的一台挖掘机、拖车和三辆大货车等工具,趁夜深人静的时候在蔡家坡村非法盗采磷矿270余吨,价值7万余元。治安大队受理案件后,通过组织警力调查深挖,很快锁定犯罪嫌疑人,并一举破获9月13日发生在江城镇云岩矿山非法盗采磷矿200余吨,价值6万余元的案件。慑以法律的威严,同犯黄某某(男,江川县江城镇人)于9月19日到江川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自首。另一犯罪嫌疑人应某(男,晋宁县昆阳镇人)10月8日被江川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在其家中抓获。
目前,嫌疑人均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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