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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诈骗活动:无抵押贷款

2011-12-28 10:40:00

     玉溪新闻网讯  最近,公安机关发现一种新型诈骗犯罪活动--利用"无抵押贷款"为诱饵实施诈骗。

  此类案件主要手段、特点有:

  一是犯罪分子通过媒体广告、手机短信、网络、在报纸和街头粘贴广告、直接打电话等方式以"提供无抵押贷款"为诱饵,骗取受害人交纳的风险保证金或以一定比例的利息存入其提供的银行帐号内的现金。

   二是犯罪分子谎称其在银行有熟人可查询到受害人帐户内存款数额,同时谎称要通过网上银行将贷款存入受害人银行卡内,继而诱使受害人按其要求办理银行卡并开通网上银行业务,从而达到转帐的目的。

   三是犯罪分子作案时间较长,作案地域跨度较大,作案人熟悉网上银行业务操作使用。对此,提出预警提示:任何办理贷款业务的部门从未开展"无须抵押贷款业务",无抵押担保的贷款业务是不符合常理的,办理贷款业务要到银行等国家正规金融机构,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通讯员 李跃 彭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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