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抓获网上逃犯676名,其中公安部B级督捕2人、省厅B级督捕3人、省厅限时督捕7人、命案逃犯21人、潜逃10年以上21人
玉溪新闻网讯(钟明亮 谭丽琼)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为期6个多月的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中,我市各级公安机关紧紧围绕“一降、二升、三提高”的总体目标,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多措并举,对在逃人员发起凌厉攻势,取得显著战果。截至2011年12月15日,共抓获网上逃犯676名,其中行动前网上逃犯146名,“清网率”达77.66%;抓获公安部B级督捕2人、省厅B级督捕3人、省厅限时督捕7人、命案逃犯21人、潜逃10年以上21人;抓获外省(区、市)公安机关网上在逃人员51人(其中行动前40人),一大批长年负案在逃犯罪嫌疑人落入法网,伸张了社会正义、捍卫了法律尊严、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
精心组织,强力推进。2011年5月26日,公安部部署开展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后,我市各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将“清网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市局成立了由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明正彬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和由督察部门牵头的“清网行动”专门工作班子,加强对“清网行动”的组织领导。市局先后4次召开全市公安机关“清网行动”视频会,根据各个阶段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动员部署。副局长舒勇先后9次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安排部署“清网行动”工作。市局16个成员单位和九县区局也成立了由“一把手”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具体办事机构,制定了具体的行动方案,全市上下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督察部门总牵头、全体民警总动员、警种部门整体作战”的大追逃格局。为解决制约追逃工作开展的经费、装备等实际困难和问题,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加大投入,先后划拨追逃经费370余万元,为“清网行动”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障。
广泛宣传,全面发动。“清网行动”中,我市各级公安机关采取发布通告、公布举报电话、民警包人反复登门规劝等多种方式,大造声势,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各地宣传部门也将“清网行动”纳入工作重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全方位报道。“清网行动”开展以来,在城镇、乡村、公共场所、主要街道、监管场所等地张贴《通告》、《通缉令》10000余份,开展宣传活动67次,发放宣传单20000余份,悬挂标语50条;先后召开在逃人员家属劝投会50次,3万人次参加会议;通过中央电视台、《人民公安报》、《法制日报》、《云南法制报》、《生活新报》、《云南警方手机报》、《玉溪日报》、玉溪电视台等媒体刊发“清网行动”消息、通讯241篇(条)、专题3个。通过政策攻心、真情感召以及强大的舆论宣传,产生了强烈的社会反响,呈现出群众全力支持、踊跃举报,案犯主动投案自首的格局。据统计,全市共有39名逃犯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占抓获总数的26.71%,江川县公安局自首人数占抓获总数的43%。
攻坚克难,全力追逃。在历时6个多月的“清网行动”中,面对时间紧、任务重的巨大压力以及血与火、生与死的严峻考验,由全市各级公安机关选调经验丰富的抓捕领导干部、选配优秀民警组成的57个追逃小组,克服了各种困难,战胜了难以预料的挑战。在劝投和追逃中,许多公安民警翻山越岭、不辞辛苦,一次次往返于在逃人员亲属家中;不少追逃民警日夜兼程、千里追凶,跨国追逃,行程贯穿全国南北,足迹遍布全省各地,成攻抓获逃往国外、省外及全省各地的逃犯83名,一批长期潜逃、久抓未获的重大逃犯被成功缉拿归案。红塔公安分局、易门县公安局、市局禁毒支队5名民警在缉捕在逃人员时,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光荣负伤的无私奉献精神,赢得了社会各界和群众的赞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