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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新闻网讯(刘春玲)近日,华宁县宁州街道办事处一男子因不满离婚及财产分配等问题,窜至前妻刘某住处,将粪泼到前妻房屋的大门、窗子上,并砸坏石棉瓦,被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500元。
1月2日2时59分,宁州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家大门让人砸开并被泼粪,请求出警处理。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至现场,经了解,泼粪者已驾驶拖拉机往通海方向逃跑。民警迅速驱车追赶,在宁州街道董家山将嫌疑人截获,并在其穿着的衣服上发现残余的粪便,随后将其带至派出所询问处理。
原来,嫌疑人顾某系刘某的前夫,二人去年11月份因感情不和离婚。离婚后,顾某一直不满离婚及财产分配等问题,心生报复,便于2012年1月2日凌晨2时许,到公厕用袋子装了一袋粪便后窜至前妻刘某的住处,将粪便泼至门窗上,又将刘某住房的石棉瓦砸烂一块,为防止被人发现,还用铁线将住在刘某隔壁的哥哥家大门绑起来,随后驾车逃跑。
目前,顾某因涉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被华宁县公安局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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