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18时30分许,玉溪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交警发现元江收费站附近的高速公路上有一名男子,边走边舞动手中的棍子,还时不时跑到路中央,十分危险。随后,交警找到该男子,发现该男子疑似精神有问题,便将该男子带到元江县救助管理站,将其移交给救助人员,并要求他们尽力寻找男子家属,妥善安置。
3月3日11时许,交警在巡逻中发现一名男子走在高速公路上,随后将其拦下。经了解,该男子是墨江人,准备到玉溪打工,头天夜间在元江休息时,钱包和手机被偷,身无分文的他准备步行到玉溪。得知这一情况后,交警将他带上警车,送到扬武客运站,掏钱为他购买了车票、水、食物,还给了他一些零钱备用,并嘱咐他,行人在高速公路上行走十分危险,今后一定不可以再步行上高速公路。
在日常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行人上高速公路的违法行为并不少见,交警发现此类情况后,本着为民服务的原则,发扬助人为乐的精神,能帮助的尽量帮助,能送达的尽量送达,确保每一位误上高速公路的行人都能安全离开。
(特约通讯员 姜艳 通讯员 杨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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