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公安 >> 新闻
一盔一带 安全常在
中心城区电动车安全头盔佩戴率达95%

2021-09-08 09:12:16

1

经过宣传引导,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自觉佩戴安全头盔。

为大力推进公安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玉溪公安交警部门以城区管控为重点,宽柔相济、宣教结合,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目前,中心城区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达95%,上牌率90%以上,广大市民安全文明出行、规范佩戴头盔意识明显提升。

“部署+组织+落实” 压实路面治理

积极构建“社区基础创建网、重点单位强化网、重点点位管控网”网格化工作体系,充分调动社区、单位、警力、志愿者、劝导员等社会各界力量,到路口、街头、社区、小区、街巷等开展劝导宣传,共同推进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

结合文明城市创建,交警部门深入分析电动自行车上牌和头盔佩戴存在的问题,细化方案措施,按照网格包保责任,定人、定岗、定责,加大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路面管控力度,采取现场纠违、制止、警告、教育、违法查处等方式,营造持续高压严管氛围,杜绝电动自行车交通乱象,交通违法“顽疾”得到有效治理,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有效提高。

“警企+联动+服务” 发挥示范引领

加强警企联动,强化共享单车管理,推进共享单车上牌及配备安全头盔,做到底数清、台账清、车辆状况清。交警部门积极协调红塔区3家共享单车企业,统一外观标识和投放标准,一车一盔配备安全头盔,并对符合标准的共享单车进行分企业、分号段登记上牌管理。

同时,将登记点前移,简化流程,安排警力走进共享单车企业上门服务,对符合标准配备安全头盔的车辆予以登记上牌。健全共享单车管理机制,安排专人及时清理整顿乱停乱放共享单车,统一在车头醒目位置粘贴警示语,提醒驾驶者佩戴头盔安全骑行。目前,共享单车企业已按“一车一盔”要求100%配备安全头盔。

“宣传+教育+劝导” 加强正面引导

加强重点时段和集贸市场、商场、学校、住宅小区等人流车流密集路段,以及机动车事故高发地段查纠,及时查处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为。同时,开展现场学习教育,设置“文明交通现场学习教育点”,“以学代罚”提高文明交通意识,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交通参与者安全防护意识、文明出行意识。

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开展宣传采访报道,对发现的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超员、逆行、闯红灯、违法载人等不文明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曝光,形成有效震慑,增强社会关注度。

【打印】【关闭
主办:中共玉溪市委政法委员会
制作单位:玉溪网 滇ICP备1000047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