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警部门组成工作专班开展审核工作。
为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10月23日,玉溪作为全国第二批110个试点城市拉开了驾驶证电子化推广应用工作,全力为驾驶人提供在线“亮证”“亮码”服务,更好地方便群众办事出行。截至11月2日16时,全市共有13.4万名机动车驾驶人申领成功。
上线首日,在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前来办理车驾管业务的市民张杰听说电子驾驶证在玉溪上线了,立即加入申领行列。
在民警的指导下,张杰拿出手机进入“交管12123”App,点击“驾驶证电子版”、人像比对……身份证在10年以内申领的他,两三个步骤就完成了电子驾驶证申领,三四分钟后收到短信提示,显示“您的驾驶证电子版申领成功”。如果身份证申领时间超过十年的,则只需多一个重新拍照的步骤。
张杰看到手机上新生成的电子驾驶证,高兴地说:“交警部门推出的这项措施非常便民,有了电子驾驶证,以后我们驾车出行就更方便了,不用担心换衣服或换车把驾驶证拿忘了。”
申领电子驾驶证的好处和优势有以下方面:一是创新法定证件智能化。电子驾驶证通过“交管12123”App发放,采用人脸识别身份验证、集中数据库加密校验等智能技术,保证统一性、实时性、安全性。电子驾驶证与纸质驾驶证同等效力,线上申领、线上出示,满足群众信息化时代“掌上办事”新需求。二是推动大数据融合应用。电子驾驶证实现交管信息数据与全国人口数据等关联共享,创新大数据融合应用,确保了电子驾驶证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三是提升交管服务管理便捷化。电子驾驶证实现手机在线“亮证”“亮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办理交管业务、接受执法检查时出示使用,提升了证件使用便捷度和交管部门执法服务效能。同时,电子驾驶证在客货运输、汽车租赁、保险购置等领域广泛应用,更加方便群众办事和驾车出行。
据悉,截至2021年10月,玉溪机动车驾驶人保有量为101.9万人,是云南省机动车驾驶人数量超过100万人以上的五个地区之一。为使玉溪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及时享受到公安交管部门推出的便民“红利”,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从设备、技术、人员、推广等方面做好充分准备,全力确保电子驾驶证推广应用工作顺利开展。
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分三个梯队共72人,根据驾驶人申领情况,科学安排不同梯队人员开展审核工作。前期,以视频会议形式对各县(市、区)车管所工作人员进行线上业务培训。10月15日至18日,每天组织300人,提前开展电子驾驶证申领、生成、出示、核验等全流程测试,保障系统正常运转。此外,通过多渠道、高频次电视、广播、新媒体等平台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受到广大驾驶人广泛关注。
截至11月2日16时,全市累计申请电子驾驶证157314人,其中申领成功134498人,成功率85.5%。
在审核过程中,全市有22816名驾驶人未通过审核。主要原因有三个:一是驾驶证未在有效期内;二是驾驶证出现暂扣、扣留、逾期未审验、逾期未体检等情形,未恢复到正常状态;三是提交的照片不合格。照片不合格是有一部分驾驶人由于系统没有留存照片,需要手机拍照或者在相册选择照片上传。上传照片存在拍照环境光线不均匀,驾驶人脸部有阴影和背景底板不是白色、衣服颜色过浅、坐姿不端正、头发遮盖耳朵、过度修图美颜或画质不佳等问题。
因此拍摄时要注意:
1.拍照时,请他人拍摄,不能自拍;拍照环境光线均匀、背景白色,申请人坐姿端正、双肩水平,表情自然,正视镜头。
2.免冠,头发不遮盖面部、耳朵,发型不凌乱、蓬松,不化浓妆,不着颜色过浅衣服、制式服装,不戴口罩、墨镜、帽子、围巾、饰品。
3.不得衣衫不整、着过于暴露服饰,不做夸张姿势,不打手势,不眨眼睛。
4.不得上传不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违反社会主义道德风尚、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标识、数字、字母、文字等有关内容。
5.不得上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有关内容。
6.应上传近6个月内的证件照片,不得对人像特征进行技术处理,不得使用合成照片。
(李佳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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