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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违警告”获群众好评
全市超27万起交通违法通过劝导警告纠正

2021-11-03 09: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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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驾驶人证照,维护交通安全。

为持续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优化营商环境,自今年6月以来,玉溪公安交警部门突出宽严相济的执法理念,进一步扩大“首违警告”范围,通过宣传劝导、提示教育、现场纠违等方式,查处、纠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7.23万起,其中劝导15.42万起、警告11.81万起。

10月27日,笔者跟随交警走上街头开展交通秩序整治,了解交通违法“首违警告”成效和市民对这一举措的看法。11时20分,在中心城区东风北路与山水路交叉口,交警直属大队民警在开展正常路面执勤执法时,发现一名驾驶人将车辆停放在路边人行道上。民警立即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由于驾驶人尚未离开,并且已充分认识到自己违停的错误,及时驾车驶离,民警采取“首违警告”的方式对其进行警告处罚,未罚款记分。驾驶人杨先生感慨地说:“今天我把车停在人行道上,交警对我进行了警告,没有处罚,我觉得这个‘首违警告’很好,面对面提醒我遵守交通法规,让我知道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需要每一名市民共同参与。”

随后,执勤交警在对一辆摩托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驾驶人没有随身携带驾驶证。通过系统核查,确认其身份信息后,交警进行提示教育后予以放行,同时告知该驾驶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在线申领电子驾驶证。摩托车驾驶人秦某说:“今天没带驾驶证被查到,‘首违警告’后没有处罚,下次我一定记得带好证件。”

在街头随机采访中,市民纷纷对“首违警告”措施点赞。市民张女士说:“对轻微违法行为,交警没有处罚,而是进行教育和交通法规宣传。我觉得交警这些做法挺好的,也提醒我们要时刻遵守交通法规!”

交警直属大队民警周云波介绍:“自6月7日起,玉溪交警部门对4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提示教育,对未带驾驶证、行驶证和乘客不系安全带、越线停车、摩托车后排乘坐12岁以下儿童、背街小巷违法停车等12类交通违法行为实施‘首违警告’,受到了广大驾驶人的好评。在这里,我们再次提醒大家,任何时候都要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处罚不是目的,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才是交警部门的心愿!“首违警告”仅适用于轻微交通违法,针对严重交通违法,交警部门依然坚守底线,严惩不贷。

目前,玉溪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交规,开文明车、做文明人、创文明城,共同为构建良好道路交通环境携手并进,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韩姣/文  张龙斌/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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