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公安分局“三个抓好”促进工作落实

2008-10-9 10:11:00
    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把四项制度建设作为提高公安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服务水平的良好契机,通过抓制度建设和学习教育,贯彻落实四项制度取得初步成效。

    抓好制度建设,从组织上、制度上、行动上全面贯彻落实四项制度。今年3月初,省政府四项制度刚出台,分局就成立了贯彻实施四项制度领导小组和具体办事机构,制定了《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贯彻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实施意见》。此后,又及时出台了《领导干部和公安民警问责暂行规定》、《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服务承诺书》、74项便民利民措施及服务承诺公开内容;制定了《玉溪市红塔区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和公安民警问责暂行规定》、《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一次性告知制度》、《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AB角工作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和措施,并通过红塔政务网向全社会公布。同时在分局大门右侧的醒目位置规范设立了7块警务公开栏,收集整理涉及法制、禁毒、治安、刑侦和经侦等部门政务警务公开的内容,将四项制度贯彻落实到公安工作的每个环节。

    抓好学习教育,深化全局民警对贯彻落实四项制度的认识。一是全员学习,深化认识。分局在公安网主页上设立了四项制度专栏,将四项制度相关内容及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四项制度的文件转发在专栏上,由各部门和派出所及时组织全体民警认真学习。二是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查摆整改存在问题。按照公安部、省厅和市局纪委的要求,分局于7月16日至22日组织全局民警观看了《你永不可逾越》警示教育片。各部门、各派出所随后组织民警学习座谈,并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方式,对照四项制度和公安部“五条禁令”的要求,细致查摆剖析在思想观念、服务群众、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各部门、派出所以及每名民警都撰写了深刻的剖析材料并制定了整改方案。三是抓好培训考试,做到人人过关。按照云南省监察厅、人事厅《关于在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中开展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四项制度学习培训考试的通知》要求,4月8日,分局组织全局民警集中进行四项制度的考试,并将考试成绩作为年度公务员考核的重要依据。之后,结合《云南省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及民警问责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制作了四项制度知识问答考试试卷,发到分局各部门、各派出所组织民警考试。

    抓好贯彻落实,稳步推进四项制度建设。坚持以“廉洁、勤政、务实、高效”为目标,深入推进四项制度建设。一是广泛征询群众意见,查找问题根源,认真改进工作。做到具有窗口服务职能的部门整改方案能贴近群众;对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能够自行解决的就及时解决,一时无法彻底解决的,能提出整改时间表和具体措施;对群众意见集中、反映强烈、事实清楚、情节恶劣的人和事,能坚决果断地作出严肃处理。二是抓好落实四项制度的关键环节,科学划分职能,把四项制度内容具体化。分局结合制定《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实施细则》的实际,进一步细化部门工作职责和民警义务。三是强化日常检查,加大监督和问责力度。分局四项制度领导小组和纪委、督察部门将日常检查和明察暗访相结合,加大对各部门、派出所贯彻执行四项制度的督察力度,并在分局大门口设置意见箱,多渠道收集群众意见,对群众反映和投诉的问题,及时进行查证并及时给予回复,对查证属实的坚持问责到底,决不姑息。四是将四项制度的贯彻执行纳入队伍建设和领导干部的管理任用。分局将各部门、各派出所贯彻执行四项制度的情况作为2008年全区公安机关民主评议机关和行业作风的主要内容,将评议结果作为考核奖惩、评先推优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并实行一票否决。(张成鸿)

来源:玉溪新闻网

编辑:黎娟

 共1页  [1] 
【打印】【关闭

foot

Copyright © 2000-2007 YUXI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玉溪市委宣传部 玉溪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玉溪日报社 主办
本站点所有内容为玉溪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及建立镜像
制作单位:玉溪新闻网 
 
滇ICP备050013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