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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携手 野生动物重返森林
2024-12-10 09:4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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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救助的中华鹧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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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伤老鹰被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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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把救助的小动物放归山林。

□ 通讯员 黄华 文/图

近年来,我市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野生动物贸然闯入群众生活的场景屡见不鲜。随着公安机关普法宣传力度不断加大,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和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得到了极大提高,警民合力救助野生动物的事件不断出现。一只只可爱的小精灵得到人们的细心呵护,最终平安返回大自然。

老鹰“迫降”高速公路被救下

“警察同志,易门南收费站慢车道上有一只老鹰好像受伤了,迟迟飞不起来,有点危险,你们快过来看看。”11月12日14时,群众报警称在高速公路收费站慢车道上发现一只受伤的老鹰。

接警后,易门县公安局值班民警立即驱车赶往现场。经了解,这只老鹰是在高速公路收费站慢车道上被一名司机发现的,民警靠近它时,它显得格外紧张,扑腾着翅膀,想飞却飞不走,民警观察到它的右边翅膀受伤严重,还流着血。见状,民警立即找来笼子将老鹰暂时安置并带回了派出所,还及时联系了县林草局工作人员,请求专业人员协助救治。经查询辨认,该老鹰为普通鵟,也叫鵟鹰,中型猛禽,生性好斗,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目前,该老鹰已被工作人员接收救治,待其恢复野外生存能力后放归大自然。

果子狸“偷”柿子 民警临时饲养

11月9日下午,江川公安分局九溪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蒋某报警称,家里来了一只像猫又像狐狸的小动物,估计是保护动物。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一只毛茸茸、满身灰褐色的小动物蜷缩在杂物堆里。经辨认,这只小动物为花面狸,俗称果子狸,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这只果子狸警惕性很强,对着民警发出“唧唧”的警告声。民警戴上防护手套,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将果子狸抓获放入笼中。

根据蒋某陈述,他家附近种着一些柿子树,这只果子狸经常来偷吃柿子。经民警进一步检查,确定该果子狸生命体征正常,无明显外伤,精神状态良好,随后民警找来水果给其食用。这个小家伙很快就和民警“混熟了”,竟然跑到办公室到处游荡,对民警投喂的食物也是来者不拒。

随后民警将果子狸移交给林草部门照管,待确认符合放生条件后,带至野外放归大自然。

这只猛禽爱吃蜂类

“你好,警察同志!我在隧道附近发现一只鸟,好像受伤不会飞了,感觉像是保护动物,你们快来看看!”11月13日,辖区一名热心群众外出时发现一只鸟,便联系元江警方对该鸟进行救助。

接警后,元江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救助。民警检查发现,该鸟头部、翅膀、腿部均无明显外伤,但身体较为虚弱,无法正常飞行,暂时不具备野外生存能力。随后,民警将其带回大队进行看护,并找来鲜肉喂养。为了能让其尽快恢复,民警与县林草局取得联系,经专业人员辨认,该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蜂鹰。

蜂鹰是鹰科鸟类,属中型猛禽,体长约0.6米,背部羽毛为深褐色,脸部有小而致密的羽毛,看上去像鳞片一样,常栖息于稀疏的松林中,嗜食黄蜂、胡蜂、蜜蜂和其他蜂类及其幼虫。

目前,这只蜂鹰经妥善照管恢复生存能力,已被放归大自然。

夜鹰、鹧鸪重回大自然

“警官,我在小区院子里发现了一只长得像猫头鹰的鸟,不知道什么原因飞不起来了。”11月17日20时许,辖区群众周先生将一只鸟送到元江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民警手中。

民警对该鸟进行了细致检查,发现其羽色和树皮非常相似,眼睛炯炯有神,肉眼未见明显受伤,民警立即联系县林草局工作人员进行救治。经辨认,该鸟名为夜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以奇特的鸣声出名,常在夜间活动。由于它嗜食鳞翅目、鞘翅目等昆虫,是著名的农林益鸟。为让夜鹰得到更好救治,民警将其移交给县林草局工作人员进行妥善处置。

11月18日11 时许,一男子来到元江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称,当天早上外出做农活时,在家附近发现一只“野鸡”,担心“野鸡”受到伤害,便将其送到大队。

民警检查发现,该鸟身上布满花斑色羽毛,体型似鸡而比鸡小,身体没有受伤,只是精神欠佳,随后民警找来食物和水进行喂养。后经辨认,该鸟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中华鹧鸪。

11月19日,经过一天的悉心照顾,夜鹰和鹧鸪已恢复体力,符合放生条件,民警随即与县林草局工作人员一同将它们带至云南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放生。

编辑:王一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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