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玉溪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给全市人民营造文明和谐的交通安全环境,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联合《玉溪日报》,加大对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宣传教育力度,采取社会共同监督的形式,定期在《玉溪日报》开设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台,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时间:自2013年11月1日起。
二、 曝光内容:交通违法车辆号牌、车型、违法行为、违法时间、地点。
特此通告
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