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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云南玉溪市公安局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2013-11-05 16:01:57

  根据市编办编制使用通知单(玉编办准〔2013〕15号、玉编办准〔2013〕163号),按照《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和《玉溪市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国家公务员程序》的要求,选调7名同志,公告如下:

一、 公开选调岗位及人数

  公开选调7名工作人员,其中直属大队岗位3名,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岗位3名,计算机管理工作岗位1名。

二、 选调人员条件

  (一)面向全省公安机关(体制生除外)进行选调。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事业心责任感强,团结同志,清正廉洁。

  (三)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无违法违纪等不良纪录。

  (四)年龄在30周岁以内(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科员。

  (五)参加公安工作三年以上。

  (六)身体健康。

  (七)各岗位具体条件:

1、 直属大队岗位:公务员(人民警察)身份,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男性;

2、 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岗位:公务员(人民警察)身份,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男性;

  (3)计算机管理工作岗位:公务员(人民警察)身份,计算机类专业,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七)选调单位不负责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的问题。

三、 公开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

1、 报名时间:2013年10月31日—11月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2、 报名方式:玉溪市人才市场(玉溪市红塔区桂山路29号)现场报名。

3、 报名所需证件材料:①报考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任职文件、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公务员身份证明、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②小一寸近期免冠正面彩照3张。

4、 其他事项:①选调岗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为1:3;不足1:3比例的岗位取消选调;②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生的考试成绩为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具体计算方式为: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1、 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复习资料,考试科目为《申论》。笔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11月8日

  领取准考证地点:玉溪市人才市场(玉溪市红塔区桂山路29号)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 面试

  根据各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注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面试由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

  (三)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由玉溪市公安局组成考察组进行全面考察。

  (四)研究决定

  在考察的基础上,由各考察组研究提出各岗位拟选调人选初步建议,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由玉溪市公安局党委集体研究提出各岗位拟选调人选建议方案,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五)体检

  需到指定医院进行健康检查。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人员确定后,在玉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或选调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四、 纪律与监督

  此次、选调工作全程邀请玉溪市纪委监督,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和参加考试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77-2691386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玉溪市公安局

  2013年10月21日

编辑:李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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