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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团山和九溪机动车业务的通告
2013-12-31 14:56:43

  为积极响应玉溪市委、市政府对红塔区中心城区的规划建设要求,全力配合做好限制核定载质量750千克以上货运机动车在玉溪市红塔区中心城区及新玉江线通行的道路交通管制工作,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调整团山、九溪站点的机动车业务。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 自2014年1月1日起,核定载质量750千克以下载货汽车、所有载客汽车办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和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业务到九溪检测站办理。

二、 自2014年1月1日起,核定载质量750千克以上载货汽车办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和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业务以及所有类型机动车的注册登记(新车落户)、转移登记(二手车过户)、变更登记、补换领牌证等业务,到团山检测站办理。

三、 车辆绕行线路。

  (一)澄江方向:澄江→澄马公路→昆玉高速→九龙收费站下经九龙路→太极与玉江大道交叉口左转(北城方向)→团山检测站;或经澄川公路→江通公路→玉通公路→研和—九龙收费站下;

  (二)华宁、江川方向:江华公路→翠大线→江通公路→玉通公路→研和→玉元高速→九龙收费站下;

  (三)通海方向:金山加油站环岛→玉通公路→研和→玉元高速→九龙收费站下;

  (四)新平、峨山、元江、易门方向:研和→玉元高速→九龙收费站下;

  (五)以上方向车辆行至研和可选择:玉通公路与易峨高交叉口→兰磨线→高仓腾霄路与明珠路交叉口左转经杯湖路→新西河路(或汇溪路)→九龙收费站下。

四、 本通告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按本通告执行。本通告及相关未尽事宜由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负责解释。

  特此通告

  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3年12月27日

编辑:李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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