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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启用小型汽车号牌第九种编码规则通告
2014-10-28 16:51:22

  为进一步丰富号牌资源,满足人民群众对小车牌照的需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14)的相关规定,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启用小型汽车号牌第九种编码规则,该规则仅限自编自选。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启用时间:自2014年11月4日起。

二、 编码规则:采用阿拉伯数字与英文字母组合序号的方式。号牌范围为“云F001AA-云F999ZZ”,其中,序号的第四位和第五位是字母,其余是数字(字母I和O不使用,数字不能全为零),车主可在以上号段内自主编排。

三、 玉溪市小型汽车号牌编排将由四种新增为五种,原有的“五选一”和自编自选规则仍继续沿用。例:①每一位都是数字,如云F12345,该规则现已编发完毕;②“1个字母+4个数字”,如云FA1234;③“2个字母+3个数字”,如云FAA123;④“互联网自主选号”,如云F12A34。

四、 请严格按照上述机动车号牌编码规则自主编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登记规定》等相关规定,办理机动车选号业务。

五、 本通告自2014年11月4日起施行,本通告及相关未尽事宜由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负责解释。监督电话:0877-2792945(交警支队纪委)、0877—2792972(交警支队车管所)

  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4年10月24日

编辑:李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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