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停车、缓解交通拥堵,促进市民文明出行,有效遏制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云南省玉溪市城市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启用兴科路(东风南路至明珠路)新建电子监控系统设备,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电子监控系统设备具备电子警察抓拍功能,对违法停车、逆向行驶、违反禁令标志、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非现场抓拍处罚。
二、电子监控系统设备自2016年12 月 16 日起对交通违法行为实施抓拍。
特此通告。
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