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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创建文明交通示范路(严管街)的通告
2017-07-07 18:01:29

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创建文明交通示范路(严管街)的通告

为推进全市“六城同创”工作,着力打造畅通城市、文明交通,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有序、畅通、文明、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在红塔区创建文明交通示范路(严管街),依法从严整治道路交通秩序。特通告如下:

一、示范路(严管街)范围

龙马路(东起环山路西至太极路路段)

玉兴路(东起环山路西至实验中学路段)

凤凰路(东起老玉江路西至珊瑚路路段)

红塔大道(东起凤凰路延长线西至秀山路延长线路段)

东风中路(南起红塔大道北至玉兴路路段)

南北大街(南起明珠路北至玉湖路路段)

珊瑚路(南起红塔大道北至玉湖路路段)

二、重点整治交通违法行为

(一)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机动车违反禁止停车标志、标线指示停车的违法行为;

(二)机动车随意变道车道,主要包括实线变道、强行变道、变道不打转向灯、遇排队不依次等候等违法行为;

(三)货运车辆违反规定通行、超载、非法改装、污损号牌、遗洒飘散载运物、放大号不清、安全防护设施不全等违法行为;

(四)机动车、非机动车互相抢道行驶、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不礼让行人、逆向行驶;

(五)开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查看发送手机信息,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

(六)行人不走人行道、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翻越道路隔离设施等违法行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加大文明交通示范路(严管街)的警力投入和科技管控,对上述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查处。通过创建示范路(严管街),以点带面,形成辐射示范效应,有效增强“文明交通出行意识”,提升我市城市人居环境。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7年7月7日

编辑:李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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