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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关于启用全国统一版机动车号牌选号系统的公告
2017-09-04 17:15:04

根据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和改进机动车号牌管理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17〕260号)及《云南省推广应用机动车号牌选号系统工作方案》(云公交传﹝2017﹞147号)部署要求,决定在玉溪市推广应用全国统一版机动车号牌选号系统。公告如下:

一、2017年9月1日在全市正式推广应用全国统一版机动车号牌选号系统。

二、公安网取消原自编自选、只保留随机选号,扩大随机选号库由“20选1”增为“50选1”。

三、调整机动车原号使用条件和申请时限,将现行的机动车所有人必须使用原机动车超过三年可以保留原车号牌号码调整为使用一年。将现行的原机动车转移、注销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的时限,调整为一年内所有人购买新车、二手车的均可提出申请保留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也可以申请使用新的号牌号码。

四、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和交管12123手机APP选号,选号方式有自编自选或随机选号,也可以到车管所业务窗口随机选号。

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7年9月1日

编辑:李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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