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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表彰2020年见义勇为群体和个人的公示
2021-01-18 08:58:13

2020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根据《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的相关规定,经各县(市、区)推荐上报,玉溪市第二届见义勇为促进会理事会第二次会议认真评选,下列2个见义勇为群体、1名见义勇为个人拟报请市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现予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月18日至1月24日。

一、见义勇为先进群体

(一)李亮、白宇群体

李 亮  玉溪市元江县澧江街道江东社区漫林小组村民

白 宇 玉溪市元江县澧江街道江东社区漫林小组村民

(二)施春生、施海忠群体

施春生 玉溪市元江县红河街道红河社区滨江民生小区居民

施海忠 玉溪市元江县曼来镇平昌村委会施家寨村民

二、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王瑞明 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职工

公示期间,如对被公示人及其见义勇为事迹有异议,请向中共玉溪市委政法委员会反映。

通信地址:玉溪市红塔区抚仙路86号科技大楼1006室(市委政法委)。邮编:653100,电话:0877-2027515,邮箱:yxszzwwb@sina.om

编辑:禹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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