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治铁军,现就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法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整治内容及问题线索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一、法院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其他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干警在离任三年内,其他人员在离任两年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二、法院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其他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干警在离任三年内,其他人员在离任两年内,借助其他律师名义,隐名代理,在幕后充当“法律顾问”从事相关诉讼活动;
三、法院人员离任后担任原任职单位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
四、法院人员离任后从事律师职业,利用原任职单位的社会关系,拉拢腐蚀承办案件的法官,从中牟利。
五、法院人员离任后在律师事务所任职,利用其原任职单位的社会关系,从事向案件承办法官打探案情、协调案件等活动,影响案件依法公正办理;
六、法院人员离任后,利用其原任职单位的社会关系,通过向承办案件的法官介绍律师或者给律师介绍案源等方式从中牟利,影响案件依法公正办理;
七、法院人员被开除后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
八、法院人员离任后,存在其他违规担任律师、法律顾问,或以其他方式充当司法掮客等问题。
受理问题线索举报方式
云南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四驻点指导组举报电话:0877-2066648
邮箱:云南省玉溪市A301号邮政信箱
邮编:653100
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0877-2616272
举报电子邮箱:yxzyjb@163.com
举报信箱2个,分别设置在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大门口左侧及诉讼服务中心门口右侧
受理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
受理电话时间为每天8:00-11:30、14:30-18:00,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反映情况。若有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举报,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