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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举报渠道公告
2025-11-24 15:31:45

为深入推进全市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持续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的长治久安,现将玉溪市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举报渠道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侵蚀农村基层政权、破坏基层选举、扰乱农村治安秩序、严重侵害村民和村集体利益、欺压百姓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乡霸”等黑恶势力;

4.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聚众闹事、打架斗殴、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街霸”等黑恶势力;

5.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或采取非法手段获取非法利益的黑恶势力;

6.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沙霸”“矿霸”等黑恶势力;

7.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8.操纵、经营“黄赌毒”,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及“软暴力”追债的黑恶势力;

9.教唆、引诱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或者针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实施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

10.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裸聊敲诈”“网络套路贷”“舆情敲诈”,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等黑恶势力;

11.跨境赌博、洗钱、电信网络诈骗背后的黑恶势力;

12.境外黑社会组织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3.党员(村、社区)干部及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后台”“保护伞”“关系网”等问题和腐败问题;

14.其他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违法犯罪。

二、举报渠道

(一)市级举报方式

1.市扫黑办

举报电话:0877-2060333

邮箱:ynyxshb@163.com

信函举报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南北大街75号市线索核查中心

2.玉溪市公安局

举报电话:0877-2691110

3.玉溪市纪委监委

举报电话:0877-12388

4.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举报电话:0877-6189120

5.玉溪市人民检察院

举报电话:0877-2696013

(二)县(市、区)举报方式

红塔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0877-2036013

江川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0877-8010739

澄江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0877-6767110

通海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0877-3029537

华宁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0877-5017001

峨山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0877-4021061

易门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0877-4962604

新平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0877-7012881

元江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0877-6515816

三、举报须知

1.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包括被举报人基本情况,违法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具体表现等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音频等,以便调查核实。对提供线索或协助查处相关违法犯罪的,将按照《玉溪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举报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2.举报人应如实提供线索,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故意提供虚假线索、扰乱扫黑除恶工作秩序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鼓励实名举报,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威胁、泄露信息或打击报复举报人及其亲属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玉溪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1月24日

编辑:王一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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