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基层矛盾纠纷呈现多样化、复杂化趋势,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华宁法院积极探索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强化对村社区调解工作的指导,推动诉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
2025年2月17日,华宁法院杜治国法官一行三人针对外嫁女与村集体侵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件及村民与本集体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纠纷等案件,对华宁县宁州街道综治中心、宁州街道铁埂社区负责人等类案的调解工作进行指导。通过对矛盾纠纷双方进行相关法律法规释明、类案典型案例的宣传,最终四件矛盾纠纷得以化解,不再向法院诉讼。案件的化解减少了群众诉累,节约了司法资源,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
供稿:华宁县人民法院 张力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