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2月18日,从全市检察长会议上传来好消息,华宁县人民检察院在2021年度玉溪市检察机关检察业务工作考评工作中荣获了第二名的好成绩。
2021年,华宁县检察院全体检察干警踔厉奋发,加压奋进,下大力气打造华宁检察硬实力,以能动履职推动党的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相融共促,各项检察工作打开新局面、取得新成效。
这一年,华宁县检察院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精心部署、积极行动,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与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同步进行安排部署,以学习促整顿,以整顿促提升。华宁县检察院全体干警勇于创新,大胆实践,全面融入社会发展大局,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着力净化市场经济环境,凝心聚力守护生态环境,全力以赴护航民企发展,倾心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高效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全面推进“四大检察”,刑事检察更加有力,民事检察更为精准,行政检察持续做实,公益诉讼有序拓展。全面增强内生动力,突出政治建检铸忠诚,深化司法责任重落实,强化从严治检立标杆。全面接受人民监督,切实改进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深化检务公开、做好检察听证工作,以检察公开促进阳光司法。
一年来,华宁县检察院被命名为第十届玉溪市文明单位,11名个人、3个集体被表彰奖励。
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自身还存在服务和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载体和抓手不多,特色亮点和创新举措不突出,服务民企、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增强;法律监督力度有待提升,在监督刚性、精准度方面还需积极作为,特别是民事、行政检察与新时代人民群众的需求还有差距;检察队伍专业素养还不能完全适应司法实践需要,依法履职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新的一年,华宁县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忠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及《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司法办案为根本,以群众期盼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支撑,紧跟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决策部署,忠诚担当、靶向施策,推动华宁检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陈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