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一是帮派成立动机明确,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恶势力犯罪团伙主要以帮派的形式出现,帮派成立动机是以霸抗霸,以恶抗恶,后成立的帮派是为了对抗先成立的帮派。各帮派经常为一些琐事纠集成员、携带管制刀具进行“谈判”,无理取闹,相继发生寻衅滋事、打架斗殴。主要犯罪活动集中在帮派成员的居住地及县城周边的学校附近,严重扰乱了当地社会治安秩序。
二是帮派利用网络吸纳成员,成员之间分工具体。帮派设帮主或团长为帮派“老大”,下设副帮主、左右护法或营、堂等部门,任免骨干成员担任堂主职务,等级分明、分工明确,通过建立QQ群对帮派成员实施管理,成员都在“帮派群”里,由坛主组织管理,成员听从指挥,服从安排。
三是帮派组织稳定,有统一的帮规。各帮派都有统一的口号、衣服、帮规,在衣服上印制帮派口号、职务、标志图案等,明确显示帮派成员在帮派中的地位和身份。新成员都要通过加入“帮派群”后,才正式加入帮派。帮派组织往往通过免费发放衣服、挂坠等方式对部分辍学青少年进行诱惑,使帮派成员从几十人迅速发展到上百人。
四是社会影响恶劣,危害性较大。帮派组织结构松散,人数众多,主要靠“哥们儿义气”维系,有向犯罪集团发展的趋势。这些团伙在各自所谓的势力范围内横行霸道,充当打手、收取保护费,进行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人身安全,破坏正常的经济秩序,社会影响恶劣,社会危害性较大。(华宁法院)
编辑:史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