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201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同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三个规定”)。
为进一步深化全县党政领导干部对“三个规定”的学习认识和带头落实“三个规定”,营造全社会践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浓厚氛围,确保全县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取得实效,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按照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华宁县“三个规定”大宣讲和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行动的通知》要求,2021年6月24日上午,华宁县司法局召开“三个规定”大宣讲暨党政领导干部签订公开承诺大会。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华宁县税务局等12个党政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县司法局局机关、宁州司法所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县公证处和秀实、王家强律师事务所全体公证员、全体律师共61人参加了宣讲会暨签订公开承诺。
宣讲会上,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胡永文“从什么是‘三个规定’、‘三个规定’出台的背景及重大意义、主要内容、适用范围、违反‘三个规定’的行为、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政策界限及措施和要求”八个方面以及华宁县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成功做法和取得的成效,结合司法工作实践,以省、市、县典型案例为警示进行了系统深入的讲解,系统阐述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及重大意义,为参会人员深刻领会掌握“三个规定”和守好干预司法行为的“底线”和“红线”作了较好的诠释,整个宣讲“理论联系实际、深入浅出、通俗易懂、收效明显”。在宣讲的基础上,参会的领导干部集中、统一签订了《华宁县党政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县司法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其定主持会议,并就今后深入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学习教育;二是要强化警示教育;三是要严守法纪底线;四是要狠抓具体落实。
通过宣讲及签订公开承诺书,参会人员一致认为:这次“三个规定”大宣讲行动真正做到了入脑入心、落地落实,有利于全县党政领导干部进一步领会把准“三个规定”的适用范围、行为准则、处罚措施,进一步在思想上筑牢了防止干预司法的“防火墙”和“隔离带”,在行动上划出了干预司法活动的“红线”和“底线”,在全社会营造鲜明的导向和强大声势,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参与执行“三个规定”的良好局面,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公正司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华宁县司法局 王兴贵)